2018.04.20

关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水晶•卡芭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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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18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在水晶•卡芭拉项目会议室召开了《水晶•卡芭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环保未央分局)、项目建设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施工单位(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监理单位(西安泾渭监理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9人;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会上听取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验收监测单位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验收组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质询和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水晶•卡芭拉项目南区商业建筑面积为129949.59平方米,2013年1月取得由西安市环保局审批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水晶•卡芭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批复【2013】47号)。

  项目主要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化粪池两座;地下车库的机械通风换气装置以及排气筒;设备房的减震隔声防治措施;垃圾收集桶和垃圾箱。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未有重大变动,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至成品玻璃钢化粪池,经过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的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装置,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小时,经由不低于1.2m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需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GBZ2.1-2007《工作场所所有害职业因素接触限制》。

  (三)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进行袋装专人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分别放置于不同的垃圾收集桶中,实行日产日清,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噪声处理措施

  采样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并所有的设备均置于地下二层的房间内,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验收监测结论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建设中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要求,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验收工作组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项目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改造,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污染的达标排放;加强物管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环保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重视环保工作。